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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政府訂定綠能政策目標,太陽能、風能為首

作者  | 發布日期 2017 年 03 月 14 日 8:00 分類 太陽能 , 核能 , 能源科技

訴求「非核低碳,永續能源」的 311 反核遊行剛結束,台灣經濟部能源局對此表示,政府施政方向和民間團體訴求一致。2016 年 5 月已啟動國家「能源轉型」,宣示 2025 年達成非核家園目標。

推廣綠能,能源局著重太陽能、風能發電

能源局在再生能源方面的執行措施以太陽光發電及風力發電為主,目標在 2025 年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達 20%。其中「太陽光電 2 年期推動計畫」預計在 2 年內達成 1.52GW 的太陽能裝機容量;長程規劃屋頂型太陽能裝機容量達 3GW、地面完成 17GW。年發電量目標為 250 億度電,期望可以帶動總投資額達新台幣 1 兆 2,000 億元,以及帶動 10 萬個就業人口從事太陽能相關行業。

能源局初期將以推動中央公有屋頂、工廠屋頂、農業設施等屋頂為主,目標在 107 年 6 月完成 910MW。後期將著重推動地面型設置,如鹽業用地、嚴重地層下陷區、水域空間及掩埋場,目標於 107 年 6 月完成 610MW。

另外,政府正規劃「風力發電 4 年流動計畫」,加速推廣發展離岸風電,目標於 2025 年裝置容量達 3GW。除太陽能和風能計畫,政府亦著手研擬川流式水力發電和地熱發電計畫。

2017 年 1 月 26 日公布之電業法允許公民電廠及社區分散發電,並鼓勵再生能源在地發電、在地用電,放寬再生能源發電業售電條件,允許電力業者代輸或直接供電予用戶。

談廢核之前,原能會積極面對除役及核廢料

台灣行政院原子能員委員會(原能會)於 3 月 11 日,對反核遊行訴求「核廢處置動起來」表示認同,在通往非核的目標上,核電廠除役以及核廢料處理問題都應該積極處理。

原能會正在積極審查核一廠除役計畫,並要求台電提出核二廠及核三廠的除役計畫分別在 2018 年底及 2021 年中提出。並且針對台灣電力公司未依時程選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場址,原能會已向台電依法開罰新台幣 1,000 萬元。

關於蘭嶼核廢料遷址一事,原能會已完成對台電「低放處置計畫替代應變方案的具體實施方案」及「蘭嶼貯存場遷場規劃報告」兩項報告的審查,要求集中式貯存設施應於 3 年內選定場址、8 年內完工啟用。在核廢料遷離蘭嶼之前,原能會也持續對台電進行嚴格監督,做好貯存和安全運營工作,並嚴密監督蘭嶼及核電廠周圍之輻射監測,確保民眾安全和環境品質。

(本文由 EnergyTrend 授權轉載,首圖來源:shutterstock) ​